河南企業注冊個人獨資企業與個體工商戶稅務籌劃那個更有優勢? 詳情電話咨詢楊經理:18697338001./15713818813. 一、 首先來看,個人獨資企業與個體工商戶的相同點: 1、兩者的投資主體基本相同,兩者的投資主體只能是有經營能力的公民。投資主體須是擁有獨立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而不能是法人或者是其他組織 。怎么理解?就是說以公司法人為單位投資個體戶或者個人獨資企業,是不行的,只能是以自然人投資,這一點也非常重要,很多人在這一塊上很模糊,需要引起大家的重視。 2、兩者都只繳納個人所得稅,不繳納企業所得稅,都是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交稅,適用5%~35%的5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3、在稅收政策方面,兩者都可以認定為一般納稅人或者是小規模納稅人,都可以適用查賬征收或者是核定征收的方式。 4、個人獨資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對投入的資產都實行申報制,不需要經過法定的驗資機構驗資。自從2014年3月份,公司法對注冊資金實行認繳制后,一般企業都不需要驗資了,只有特定的行業才會要求出具驗資報告,但是個體戶和個人獨資企業不需要驗資,是因為他們都是要承擔無限責任,所以二者均不需要驗資。 5、兩者承擔的法律責任是相同的,都須是以個人【或者】是家庭財產承擔無限責任!盎蛘摺钡囊馑贾傅氖牵阂词且詡人財產承擔無限責任,要么是以家庭財產承擔無限責任, 怎么理解?因為站在投資方式的角度來看,個體工商戶,可以分為個體經營和家庭經營兩種形式,個人獨資企業也可以分為以個人財產出資的個人獨資企業和以家庭財產出資的個人獨資企業,如果選擇以個人出資,需要以個人財產承擔無限責任,如果選擇以家庭財產出資,需要以家庭財產來承擔無限責任,這一點也是非常重要,需要引起大家的關注。 二、其次來看,獨資企業與個體工商戶的區別 1、個人獨資企業須要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合法的企業名稱,而個體工商戶可以不起字號的名稱經營,但是個人獨資企業在起名時須要選擇行業字號,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實務中,兩者在名稱選擇上均可以是某某工作“坊”、“工作室”,或者是某某中心、某某研究院等等命名。 至于經營場所,個體戶可以沒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進行流動經營。個體戶管理條例里面明確規定:“個體工商戶無固定場所的攤販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規定!彼怨潭▓鏊鶎τ诔闪體戶來說并非必要的條件,而對于成立個人獨資企業來說,須要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 2、個體工商戶的投資者和經營者都須是投資設立個體工商戶的自然人,而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者與經營者可以是不同的人,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可以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個人獨資企業事務,個人獨資企業的所有權與經營權是可以分離的,個人獨資企業更符合現代企業制度的特征。 另外個體戶投資人不得轉讓,實務中需要注銷后,重新注冊登記為其他投資人經營,但是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可以進行工商變更登記,投資人變更涉及按照財產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問題,實務中,很多會將該轉讓行為與股權轉讓混淆。這一點需要注意。 3、個人獨資企業可以設立分支機構,也可以委派他人作為個人獨資企業分支機構的負責人。個人獨資企業不但可以在登記管理機關轄區內設立分支機構,也可以在異地設立分支機構,由設立分支機構的個人獨資企業承擔責任。而個體工商戶,根據規定是不能設立分支機構的,由此可以看出來,個人獨資企業的總體規模一般要大于個體工商戶。 4、個人獨資企業與個體工商戶的法律地位也不相同,在民事、行政、經濟法律制度中,個人獨資企業是以企業的名義進行法律活動,而個體工商戶是否能夠作為其他組織或者其他經濟組織的一種形式,一直是國內民法學家的爭論對象。目前實務中,個人獨資企業可以成為其他公司的股東,以企業的名義享有公司的權利和義務。 而個體工商戶不能以企業的名義作為其他公司的股東,只能以個人投資者(自然人)的身份成為其他公司的股東。 5、個人獨資企業與個體工商戶在財務制度和稅收政策上的要求也不盡相同,根據個人獨資企業法的規定,個人獨資企業須建立財務制度,須建賬。而個體工商戶由于情況復雜,是否要建立會計制度爭論較多,在實施的新會計法中也只做了原則性的規定。按照執法情況看,各級工商戶可以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建立賬戶,如果稅務機關不做要求,也可以不進行會計核算。另外在稅收政策方面,在查賬征收時兩者也有一定的區別。 河南企業注冊個人獨資企業與個體工商戶稅務籌劃那個更有優勢? |